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市场主体在标准编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和山东科技咨询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优势,以团体标准助推新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协会将开展2025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1.团体标准制定工作遵循公平、开放、透明的原则,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2.标准选题应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3.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重视标准化工作,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4.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鼓励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测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
5.对技术内容有创新的标准可优先立项。
二、征集范围
立足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行业发展实际需求,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体现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大幅提升新产业标准化水平和国际化程度,填补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空白,满足市场需求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山东科技咨询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2.团体标准草案;
3.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4.标准制定相关项目调研报告或实验报告等。
四、申报程序
1.标准申报。申请单位填写《山东科技咨询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协会标准化建设专业委员会。标准项目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2.立项审查。协会标准化建设专业委员会将适时组织专家审查,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协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3.标准编制。团体标准立项后,申请单位需按照《山东科技咨询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标准的结构和格式应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昂
联系电话:187 6586 8728 0531-86028185
邮 箱:476153221@qq.com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7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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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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