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会员单位吸纳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3

各有关单位:

山东科技咨询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1982年由省科协主办的全国首个科技咨询协会,汇聚了来自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各界的科研精英和创新力量。在省民政厅和省科协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理事、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协会在服务科技工作者、促进科技和经济结合、承接政府转移服务职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协会作为“5A级省管社会组织”“五星级党支部”“首批山东省百家社会组织标杆”“服务高质量发展出彩社会组织”“山东省十强产业协会双百工程”,为进一步推进协会建设,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在科技创新、行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经济发展等关键领域发挥更大作用,推动我省科技咨询能力的高质量提升,为保障2025年协会各项工作的有序正常开展,现将新发展一批协会会员单位,望请各单位予以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类别

企事业单位会员。

二、入会条件

1.拥护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行业规范,积极参加和支持协会活动,执行协会决议,自愿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按期交纳会费。

2.合法设立的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咨询服务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

3.无违法行为,未被纳入失信名单。

三、入会流程

1.填写山东科技咨询协会会员单位申请表(详见附件)。

2.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四、会员权益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具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会议、论坛等大型活动,参加本会各类学习、培训、调研等。

4.共享本会资源,有资格参与协会评奖及通过本会推荐申报各类荣誉、项目。

5.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国内外最新科技信息、学术资料、技术咨询及服务。

6.优先参与本会组织实施的各类人才评价、人才举荐、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

7.可参加由本会组织的科技和成果对接交流,推进产学研、行业与区域间的对接与合作。

8.可借助本会平台进行会员单位介绍、新闻宣传,发布相关科技成果及寻求技术合作信息。

9.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4.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5.按规定每年缴纳会费。

6.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7.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成果等有关资料。

六、申请时间

有意向的单位请填写附件,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到2025年10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洪 玮

联系电话:155 6267 4768(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397873123@qq.com

协会网站:http://www.sdastc.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708室


附件:山东科技咨询协会会员单位申请表


山东科技咨询协

2025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