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021年都有哪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出台?一起来看看(二)

栏目:科技政策 发布时间:2022-08-22

5、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多年来,体制机制创新仍是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重点。2021年,国家多份文件涉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包括“三权”下放、国有科技成果资产管理、激励分配、赋权改革、市场化定价机制等。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机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二是“将标准研制融入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缩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标准研制周期,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步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主要包括:一是“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二是“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三是“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的使用和处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这是法律与行政法规之间衔接,避免彼此产生冲突。

4.《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提出了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五大行动,以及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和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合作工程五大工程。

5.《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提出:“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探索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其中两个关键词:一是“深化”改革;二是“探索”分享机制。

6.《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关于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84号)将“促进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纳入改革任务,提出了以下改革措施:

一是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

二是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和容错机制,以释放活力;

三是推进技术要素市场配置改革;

四是建设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

五是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

六是探索低碳技术交易体系和规则建设;

七是促进创新资源跨主体跨区域合理有序流动机制;等等。

另外,科技部财政部印发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国科发区〔2021〕17号)将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促进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即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是科技成果转化载体。


6、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促进区域发展的重要抓手


国家大力支持区域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并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纳入区域发展的重要举措。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聚焦人工智能、健康医疗、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物联网、能源新材料等港澳优势领域,大力发展粤港澳合作的新型研发机构,创新科技合作管理体制,促进港澳和内地创新链对接联通,推动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其中,新型研发机构是科技成果转化载体,科技合作是科技成果转移的重要途径,港澳与内地创新链对接联通是科技成果转移的重要通道,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方式。

2.《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提出:“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与革命老区合作,共建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国家钨与稀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创新平台,研究建设稀土绿色高效利用等重大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其中的创新研究院、创新平台都是科技成果转化载体,是基础;技术转移机构是科技成果转移的服务机构,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是区域高地,是目标,也是结果。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1〕17号)对“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的”北京市、浙江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地,2021年“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分配中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因素予以加分奖励,加大资金倾斜支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广“十三五”时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发改振兴〔2021〕1454号)推广辽宁大连市、吉林长春市等地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典型经验做法。通过先进经验的总结和资金倾斜的激励鞭策地方更加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4.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支持地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15号)提出:“探索科技成果转让市场化定价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支持跨区域共建一批产学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实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改体改〔2021〕479号)提出:“鼓励高校在海南进行科研成果转化”。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印发的《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国科发规〔2020〕287号,2021年4月1日公布)提出共建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制定跨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建立统一的技术交易市场等。科技部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国科发区〔2020〕187号)提出“支持深圳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通过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载体、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等,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5.科技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实施意见》(国科发区〔2020〕336号)提出“实施西部地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其主要内容:一是“加快完善西部地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二是促进西部科教资源实现当地转化;三是鼓励与发达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


7、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行业发展、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


国家支持相关行业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措施有:一是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二是加强载体建设;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四是加强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等等。

1.《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提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包括“采取‘揭榜挂帅’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纳入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国有企业有关绩效考核”,“推进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二是通过载体建设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组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共建一批国家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建碳达峰碳中和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建设一批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人才基于平台也成就平台;

三是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前沿科技项目,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是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示范应用。建设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推进熔盐储能供热和发电示范应用”,“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提出“实施中医药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依托高水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中医医院以及中药创新企业,建设一批代表国家水平的中医药研究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解决制约中医药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制定一批中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医药先进装备、中药新药。”

二是“支持中医医院与企业、科研机构、学校加强协作、共享资源,促进优秀研究成果投入市场应用。”

三是“探索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加强中医药临床效果搜集和客观评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提出:“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制定一批中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医药先进装备、中药新药。”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提出:“构建产学研推用协调机制,提高草原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产学研推用既是草原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草原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重要举措。

4.《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提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从政策上,“积极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绿色技术应用”;

二是从资金上,“充分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强化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引导,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三是从载体建设上,“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

四是从具体举措上,“及时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

五是从技术市场上,“深入推进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提出“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重点研究和示范推广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污染环境防治适用技术”;

二是“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体系,加强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

三是“鼓励推广应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新技术、新设备”。

6.《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将“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列为一项重要措施。

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372号)提出:“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以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

8.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教科信函〔2021〕30号)提出“碳中和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是七个行动之一。

工信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文物局等部门也印发了有关科技创新的文件,都涉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