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021年都有哪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出台?一起来看看

栏目:科技政策 发布时间:2022-08-22

1、修订科技进步法,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规范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将科技成果转化摆在突出位置。无论篇幅还是内容都有较大的扩展,从科技创新基本法角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自2015年施行以来的重要决策和政策举措,以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融通发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二是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三是加强科技成果中试、工程化和产业化开发及应用(第三十条第一款);

四是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应当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制度(第三十条第二款);

五是鼓励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其他组织建立优势互补、分工明确、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协同推进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第三十一条);

六是国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赋予科学技术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制度(第三十三条);等等。

2、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关键一环。完善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有助于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1.中央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评价服务标准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推进技术经理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等标准化工作。”这一规定既强调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增强标准的科学性,也强调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的标准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

2.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2021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提出:“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着力强化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角度,该意见提出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高质量专利转化应用绩效的评价权重”;

二是“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成果进场交易,鼓励一定时期内未转化的财政性资金支持形成的成果进场集中发布信息并推动转化”;

三是“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加大高质量专利转化应用绩效的评价权重”;

四是“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与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的联动机制,引导相关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对科技成果潜在经济价值、市场估值、发展前景等进行商业化评价”。


3、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酬金激励分配政策,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动力


激励科技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是激发第一动力、激活第一资源的重要举措,关键是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酬金政策。国家多个文件强调要对科技人员实施激励分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提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提出“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照法律规定,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并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奖酬金政策落实中如何把握政策执行尺度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科技部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4号)。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对科技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以及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中给予科研人员的现金奖励,都可以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限制,不作为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核定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4、重拳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


知识产权质量决定了科技成果质量,进而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效。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国家从源头治理入手,特别是从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入手,出台了一系列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的总体要求是“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定量指标是到2025年“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重要举措是“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和高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号)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的目标,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密切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

二是“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制机制”,包括推进权益分配改革、优化运营服务体系、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和促进产业协同运用四个方面;

三是采取提升主体管理效能、知识产权融入产业创新发展、促进区域协同等措施“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益”。

《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也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这些规定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要求是一致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提出:“健全职务发明制度”。

为提高科研组织的知识产权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印发了《关于推动科研组织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知发运字〔2021〕7号),并提出了两项促进创新成果转化的措施:一是探索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二是推动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提出:“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筛选高校院所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发现潜在许可实施对象,利用专利开放许可等机制,提高专利转移转化效率,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

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自己的名义先后发布多个涉及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的文件,并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联合发布了多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