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聊市科发〔2019〕7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市科技局将对2020年下达的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进行绩效评估,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填报工作。
一、绩效评估范围
2020年下达的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
二、内容和形式
内容:项目运行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主管部门管理情况等。
形式:在各主管部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市科技局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抽查。
三、有关要求
1、各科技主管部门汇总项目运行情况,形成本地项目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总体情况,取得进展情况(简要介绍项目实施成效、重大进展、阶段性成果),绩效评价情况(按优秀、良好、限期整改逐项作出评价,评述项目实施进展状态、资金到位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组织管理情况(简述典型经验及做法)等相关信息。
2、绩效评估的结果作为今年产学研引导资金下达的重要依据,请各科技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确保绩效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绩效报告一式两份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合作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宋康明 路普庆
联系电话:0635-8378987 8378961
邮 箱:lcskjjhezuoke@lc.shandong.cn
附件:
1.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参考提纲
2.2020年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汇总表
聊城市科技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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