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青年人才生活补助支持相关政策解读明白纸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6-14

支持对象

在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及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在镇(包括辖区内社区、村)学校和卫生院(卫生室)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进站(含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大专、中专、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需在毕业五年内;博士后研究人员没有年龄要求。

申报条件

初次来潍全职就业(或自主创业)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毕业生,就业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2017年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培养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纳入支持对象。

支持内容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技师)、大专(高级工)、中专(中级工)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期限3年的生活补助;其中,在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球TOP200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发放期限为5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2年。

申请材料

(1)新增人员生活补助申领材料:①《潍坊市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表》;②申请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提供),技工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证明;③《潍坊市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④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⑤就业人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提供录用证明文件或入职证明);自主创业人员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材料。

(2)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领材料:①《潍坊市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请表》;②山东省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进站介绍信;③进站博士后、设站单位、高校流动站联合培养三方协议;④进站博士在站期间考勤表;⑤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申报审批流程

①申请。凡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由用人单位通过线下或线上的方式向审核部门申请。其中,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市人社局申请;纳税用人单位向纳税地县级审核部门申请;其他非纳税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县级审核部门申请;申请日期在每月月底前5个工作日内。

②审核。用人单位按月上报材料,各级审核部门同步审核。

③公示。各级审核部门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基本信息、拟发放生活补助金额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④发放。财政资金到位后,审核部门将生活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中。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潍坊市人社局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6-8091303)

来源:人才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