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第1期)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中“打造优秀信用管理人才队伍”的有关要求,加快专业信用管理人才的培养速度,夯实我省信用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基础,山东科技咨询协会决定全面启动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1.政府部门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相关人员;

2.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3.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从事信贷营销、审批以及信用风险管理及控制的相关人员;

4.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从事财务、销售、采购、人事、信用管理等工作的相关人员;

5.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以及招标代理、市场调查、第三方检测认证等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6.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及科研教育机构中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信用管理师职业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及培训教程统一部署,学习国家和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知识、发展规划、政策文件、信用法律法规、信用监管、企业信用管理政策及实务等,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认证。

三、报名条件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版)》中相关要求,三级信用管理师报名条件如下: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培训级别

三级/高级工。

五、培训方式

信用管理师(三级)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培训主要采取面授的方式进行。参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需参加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试。

六、培训及考试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具备单独组班条件的单位,可申请定制化的授课方式和时间。预计2025年9月份组织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七、培训组织

我省2025年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由山东科技咨询协会统一牵头组织。

八、培训及考试费用

首批开展培训工作的是三级信用管理师。未通过考试的学员,需重新缴纳评价考试费,可免费参加下一期培训班的授课。

九、培训证书

学员通过考试后,将颁发按全国统一编码规则、统一证书式样的“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人社官网全国技能人才评价网查询,并享受国家及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政策。

十、报名材料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信用管理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条件,参培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下列纸质以及电子版材料:

1.《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附件1);

2.《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2);

3.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

4.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4);

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6.学历证书扫描件;

7.2寸彩色白底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1张;

8.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报名及缴费

1.报名方式

参与人员需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经线上初审完成后,将纸质报名材料邮寄至山东科技咨询协会。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708室

2.缴费方式

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请参训人员将职业技能评价考试费及培训费,转账至山东科技咨询协会银行账号(对公汇款,个人网银及手机银行汇款均可)。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图片即可)和开票信息发送至协会邮箱,落实开具发票事宜。

账号相关信息如下:

户  名:山东科技咨询协会

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朝山街支行

银行账号:0000 0074 2004 1000 01236

联系电话:15650077975    0531-86028185

协会邮箱:360497291@qq.com

望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也欢迎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

 

附件1: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

附件2: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4:工作年限承诺书


山东科技咨询协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