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协会为山东省科技成果评价改革专项试点单位,《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规范》(T/SDASTC 001-2017)起草单位,科技成果评价第三方机构行业联盟发起单位。为高质量推进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更好满足会员及有关单位需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2〕99号)文件精神,协会现启动开展2023年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由组织或个人完成的各类科学技术项目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和新工艺等,均可参加评价。
二、评价和申报程序
1.由成果单位或个人提出评价申请;
2.协会预审查,对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推广价值的项目协会指导编写评价材料(含科技查新等);
3.召开评价会议,形成并出具评价报告;
4.成果单位向所在科技部门备案。
三、联系方式
有科技成果评价需求的会员单位、会员和其他相关单位,可以与协会秘书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李昂
联系电话:187 6586 8728 0531-86028185
邮 箱:476153221@qq.com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7层
山东科技咨询协会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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