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及相关省市“专精特新”奖励政策汇编

栏目:科技咨询 发布时间:2021-12-31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的工作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国家层面及部分省市陆续推出系列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奖励政策,本文整理了相关奖励办法以供广大中小企业参考。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省和各地政府相关部门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

国家


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标准:

已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600万元/家,每年200万元。

此外,还在企业培育、政策支持、服务开展、环境优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1)强化梯度培育。通过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双创”不断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并促进其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建立和完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

(2)加强政策支持。完善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政策,建立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推动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向“专精特新”企业集聚。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在资金、政策等方面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

(3)开展精准服务。融资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上市培育。创新服务,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和工业设计赋能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掌握和运用数字化和设计资源的能力。公共服务,支持服务机构开发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服务项目,广泛开展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

(4)优化发展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学研协同创新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创新生态。


安徽省


1.合肥市

对新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2.马鞍山

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3.池州市

对被认定为全国“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4.亳州市

对获得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山东省


(1)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择优评选推荐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符合条件的,支持参加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申报工作。

(2)鼓励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开展技术创新,实现管理提升,对符合相关专项资金扶持要求的,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3)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申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投资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股权投资项目等项目。

1.济南市

济南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奖励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烟台市

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中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贷款贴息补助按照不超过上年度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计算,单个企业贷款贴息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德州市

针对新认定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贷款贴息。

4.聊城市

针对新认定”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奖励5万元。

5.枣庄市

针对新认定”山东省专精特“新按照省级奖励的30%给予配套奖励。

6.威海市

针对新认定”山东省专精特新“奖励10万元。

7.日照市

针对新认定“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在新上设备投资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上,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3%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