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常见问题(四)

栏目:科技政策 发布时间:2022-07-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等法律法规,我国实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是科技成果转化的载体之一。但由于技术合同涉及的履行期限相对较长,需要注意的环节问题也相对较多,现在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了解一下关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Q1 哪些技术转让合同不予认定?



①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或许可未约定转让权或使用权归属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②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分的;

③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


#Q2 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要点有哪些?



一般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目的为委托方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发展战略、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项目方面提出建议、意见和方案。


#Q3 技术咨询合同不予认定的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有哪些?



①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②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Q4 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要点有哪些?



一般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包括内容: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技术服务合同一般不涉及专利和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属问题。


#Q5 技术服务合同不予认定的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有哪些?



①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做、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②就扫描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③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④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