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印发

栏目:科技政策 发布时间:2020-04-01

今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以下称《规划》)的通知。《规划》全文如下:

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大运河贯通南北、沟通内外、联通古今,促进了流域内儒家文化精髓与南北城市文明的极大融合,是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长廊,2014年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大运河(山东段)地处大运河中枢区段,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和儒家文化的发源地,是运河文化活态性、融合性的典型代表,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遵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落实国家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有关要求,深入挖掘大运河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统筹大运河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助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协同打造宣传中国形象、展示中华文明、彰显文化自信的亮丽名片,特编制《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

  规划核心区为运河主河道流经的18个县(市、区);拓展区为沿运5个市,由北向南依次为德州市、聊城市、泰安市、济宁市、枣庄市。

  规划实施期为2020-2035年,展望到2050年。

一、规划背景

  (一)基本情况

  大运河(山东段)沿线地区与苏皖豫冀四省交界,是贯通运河南北的重要河段,世界遗产众多,文化底蕴深厚,战略地位重要,发展基础良好。

  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大运河(山东段)拥有运河、泰山、曲阜三孔等世界文化遗产,8段河道、15个遗产点入选大运河遗产名录。沿线拥有南运河德州段、中河台儿庄段、汶上南旺分水枢纽、东平戴村坝等诸多物质文化遗产和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方位展现中华文化多样性的代表性区域。

  运河功能持续发挥。历史上,大运河(山东段)一直是沟通中国北方政治中心和南方经济中心的生命线,是南粮北运、商旅交通、军资调配的交通动脉,有“国家漕运江南四百万,寄径于山东漕河一线”之称。黄河以南段长期承担着重要的航运功能,是全省内河航道网的主要组成部分。

  传承创新优势明显。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制定实施大运河遗产保护的相关规划和管理办法,着力打造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根植于齐鲁文化,融合吸纳南北文化、中外文化,形成了诚信、仁义、包容、开放、多元的鲁风运河文化特质。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面推行河长制,持续加大运河沿线和南水北调沿线等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13年持续改善。运河沿线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等保护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二)存在问题

  遗产保护压力巨大。大运河时空跨度大,沿线遗产众多、种类丰富,不同时期、不同形态的遗产资源叠加交错,保护难度大,碎片化保护现象突出。多元投入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遗产考古挖掘进展滞后,保护修复历史欠账较多,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不足。

  传承利用质量不高。对运河文化多元价值体系研究阐发滞后,与儒家文化、泰山文化等联动不够紧密,文化引领能力不足。各类文化生态资源活化利用形式和途径较为单一,部分优质资源长期闲置,与相关产业的融合程度较低,对遗产保护的支撑作用不足。

  资源环境形势严峻。城乡建设挤占河湖生态空间,部分河段滨河、滨湖湿地淤积和退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部分水利基础设施老化问题突出,航运污染问题逐步显现,农村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河流水质稳定全面达标压力较大。

  协调机制亟待加强。沿线区域合作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不完善,大运河保护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现行遗产保护、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规划内容和政策措施存在矛盾冲突,制约了大运河文化带的整体保护开发和建设。

  (三)重大意义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充分挖掘大运河(山东段)优势,结合新时代要求,打造好大运河文化带,有利于推动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注入新活力;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打造经济文化繁荣和生态环境良好的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有利于促进儒运文化融合交汇,讲好中国故事,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有利于打造山东融入国家战略的更大平台,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深化开放合作,提高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地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定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着力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着力推进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发展,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创新保护传承利用机制,建设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示范区,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妥善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确保其延续性。突出保护治理,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合理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统筹推进文化遗产保护、河道水系管护和生态环境修复,建立健全部门和区域协同推进机制,构建大运河整体联动保护大格局。

  强化传承,创新发展。深入挖掘大运河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涵,加大文化遗产考古研究与保护展示力度。加强对运河文化、运河艺术、运河故事的研究阐发,推动运河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运河文化与齐鲁文化、儒家文化、泰山文化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价值引导力、精神原动力、文化软实力。

  优化布局,合理利用。统筹考虑大运河资源承载能力,优化文化遗产、河道水系、生态环境等保护传承利用的空间布局,明确空间管控要求,理性有序创新开发,合理利用文化生态资源,促进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塑大运河整体形象。

  (三)功能定位

  大运河文化交流互鉴先行区。发挥大运河(山东段)文化类型多样性、底蕴深厚的资源优势,以大运河文化遗产为载体,用足用好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等重要平台,促进世界文明对话,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强化推动运河文化走出去的使命担当,打造世界文明交流互鉴高地。

  大运河文化保护展示核心区。持续开展大运河(山东段)遗存考古调查、发掘、研究、保护和展示工作,以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考古新发现的大运河重要遗存等内容为重点,实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打造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系统性展示典型示范区。

  大运河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区。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全过程各领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拓展绿色生态空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打造河湖岸线功能有序、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环境绿色宜居、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相得益彰的绿色生态廊道。

  大运河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区。深度挖掘山东运河沿线丰厚的历史文化和浓郁的民俗风情,促进运河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文物保护与古城镇街区修复融合、运河故道与乡村旅游融合,优化旅游联盟线路建设,打响“鲁风运河”品牌,打造领略运河风情、增强文化自信的旅游目的地。

  (四)主要目标

  2020—2025年,大运河(山东段)文化遗产实现全面保护,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状况显著改善,现场标识、展示水平全面提升,逐步建成一批阐释水平高的大运河专题遗址博物馆、陈列馆或展示馆。主要河段基本实现正常来水年份有水,绿色生态廊道基本建成,协同推进机制不断完善。核心区范围内现有文化遗产梳理甄别全部完成,各类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实现全覆盖,分级分类展示体系基本建立,重大遗产保护工程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生态运河建设成效显著,流域治理工程、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推进,核心监控区内不符合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得到有效控制,河湖水质明显改善。适宜河段实现旅游通航,黄河以南段实现绿色通航。大运河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改善,形成一批文化旅游精品线路,“鲁风运河”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权责明确的大运河(山东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机制和平台基本建成并运行良好。

  2026—2035年,大运河文化遗产实现科学保护、活态传承、合理利用,主河道全线有水,生态环境根本改善,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大运河文化遗产实现整体系统保护,现代化展示体系全面建成,大运河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得到深入挖掘和活态传承。力争实现运河正常来水年份全线有水,已通航河段航运效能有效提升。核心监控区内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规划要求的已有项目和设施全部撤离,生态服务功能明显增强,绿色生态廊道全面建成。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实现深度融合。

  到2050年,全面展现繁荣发达、诚信仁义、包容开放的“鲁风运河”风采,树立在实践创造中进行文化创造,在历史进步中实现文化进步的典范,彰显齐鲁风采的大运河文化带,成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的重要支撑,具有国际示范意义的历史文化遗产廊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辉煌画卷的亮丽风景线。

三、空间布局

  按照重点突破、融合互动、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力量加快突破核心区,统筹推动拓展区和辐射区建设,形成核心区引领、拓展区融合、辐射区联动的发展格局。

  (一)规划分区

  核心区,主要是指运河主河道流经的18个县(市、区),包含典型河道段落和重要遗产点,是孕育形成大运河文化的主要空间,也是大运河文化带的关键区域。包括德州市德城区、武城县、夏津县,临清市、茌平县、聊城市东昌府区、阳谷县,东平县,梁山县、汶上县、济宁市任城区、嘉祥县、鱼台县、微山县,滕州市、枣庄市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其中,大运河文化带的主轴和具备条件的其它有水河段两岸各2000米的核心区范围划定为核心监控区。

  拓展区,主要是指运河主河道流经的市,是大运河文化向外逐步拓展与沿线地域文化融合的交汇地带,也是大运河(山东段)文化带的重点区域,包括沿运5个市,由北向南依次为德州市、聊城市、泰安市、济宁市、枣庄市。

  辐射区,主要是指大运河文化进一步向外传播辐射的联动区域,也是支撑和保障大运河文化带的重要空间,包括除核心区和拓展区之外的地域范围,衔接“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

  (二)发展布局

  统筹考虑大运河文化资源、区位特征、水系特点、河道现状和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条件,着力构筑“一条主轴、一个高地、五大片区、多点联动”的空间格局框架。

  提升运河文化带主轴。以大运河核心区为主轴,充分发挥线性串联和综合展示功能,依托鲁风运河独特优势,推进历史文脉贯通、南北水脉联通,实现大运河水域、岸线及沿岸珍贵文化、生态、景观等资源要素以点带面、有机整合,构筑串珠成链的发展格局。

  打造齐鲁文化高地。依托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统筹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挖掘阐发和弘扬传承,加强历史文化精神空间的再现重构和展示体验,以儒家文化、泰山文化为核心,构筑贯通始祖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等历史文脉的高地,打造中华民族早期起源与历史传承的时空展示长廊,形成与主轴融合发展的格局。

  重塑五大沿运片区。坚持以文化为纽带,突出各地文化特色优势,完善一体化合作发展机制,形成对大运河本体的空间支撑。德州市,尊重古运河原始自然风貌,建设运河自然风貌展示区。聊城市,突出挖掘运河时代商业文明,建设大运河商业文明展示区。泰安市,推动运河文化与泰山文化融合发展,打造国际著名旅游和康养目的地。济宁市,进一步打响“孔孟之乡、运河之都”两大品牌,打造儒运融合交汇的文化圣地。枣庄市,突出古城特色、红色文化、鲁南文化,打造“活着的运河”和沿运独有、世界知名的旅游度假休闲区。

  促进多点融合联动。围绕运河文化主轴、齐鲁文化高地和五大片区建设,深入挖掘各地文化资源,推动儒家文化、泰山文化、齐文化、黄河文化、海洋文化、红色革命文化与运河文化的互促共进、并荣共生,加强沿运文化交流合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彰显齐鲁文化独特魅力,形成辐射联动的发展格局。

四、加强文化遗产系统保护

  统筹推进文化遗产整体性、抢救性、预防性保护,实施历史文化遗址遗迹保护、抢救和修复工程,加快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最大程度保持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

  (一)提升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以大运河遗产区名录8段河道和15个遗产点为重点,加快建立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分类名录和项目库,打造世界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典范。

  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实施运河文化遗存和文物普查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大运河考古调查、发掘及认定,开展文物、考古、历史等专题研究,深入挖掘大运河历史文化内涵,实施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规划,完善大运河文化遗产分级分类名录,加强动态调整。实施环境风貌综合整治,完善提升文物保护利用设施,设立统一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展示标识系统。加强珍贵文物鉴定评估工作,提高文物保护等级,推动更多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列入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完善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完善智能化、网络化、精准化保护体系。

  科学实施抢救修复工程。开展文物抢救修复需求普查,进行定级鉴定和建档登记,分批分类开展抢救修复。坚持不改变原状、最低程度干预原则,在全面强化日常保养和维护基础上,实施珍贵文物抢救性保护,实践文化遗产保护科学理念,创新保护维修项目管理体制机制,杜绝因不当维修造成的文物破坏。坚持以历史文脉为依托,将文物梳理修缮与文脉传承延续相结合,从单体修复向成线、连片、跨区的系统性修复转变。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文物修复机构的合作交流,研发创新修复技艺,更好地保存文物的原有形制、结构、材料和工艺特色。

  推动遗址遗迹组团式保护。牢固树立系统保护理念,在尊重历史、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实施重点遗址遗迹组团式保护工程,高水平建设大运河南旺分水枢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持续推进“活态展示工程”,建成一批具备开放条件的遗址遗迹展示区,全面提升遗址遗迹保护展示水平。启动一批考古研究重大项目,全面开展系统严格的考古挖掘,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考古勘查和抢救性考古工作,推动考古新发现成果加快转化。

  (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坚持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有机统一,完善省、市、县三级名录体系,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措施,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力度。加大对运河文学艺术、传统工艺、地方戏曲、曲艺、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力度,做好整理编纂工作,为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运河文化基因。深入挖掘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载体和空间的保护,实施周边自然、人文环境和遗产集聚区整体性保护,推动台儿庄运河、邹鲁、泰山、临清运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建设。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抢救性保护。

  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振兴计划。振兴大运河(山东段)沿线传统工艺,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传统工艺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加强传统工艺人才培养,鼓励开展传统工艺科学理论研究和技术攻关,支持改进工艺、完善功能、拓展用途、提高品质,培育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知名品牌,打造“没有围墙的博物馆”。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加强大运河(山东段)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参与建设传习所、展示体验馆等设施,资助传承人授徒传艺、交流切磋。加强数字化信息采集记录,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展示水平。

  (三)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保护

  统筹遗址遗迹本体保护与周边历史风貌保护,实施大运河风貌修复、还原。根据大运河文化遗产空间肌理和线路脉络,梳理、甄别与大运河文化遗产及其价值存在直接关联的景观风貌、生态环境资源,尊重不同河段的环境及景观特色,加强系统性、立体性保护和修复,保持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和整体性。做好遗址遗迹与周边历史风貌整体还原,探索建立大运河文化遗产周边环境风貌保护管控清单,加强控制性保护,城乡建设、产业发展、水利航运、居民生活等活动要符合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要求。以历史文化名城为核心,以运河两岸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为支撑,着力做好空间肌理梳理、文物古迹普查、历史文化挖掘等工作,在严格论证基础上,开展系统性保护,稳步推进诠释历史文化的标识性文物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延续传统格局,维护历史风貌。遵循最小干预原则,开展文物和历史建筑、传统民居修葺;采用微改造的“绣花”“织补”方式,提升历史文化街区环境品质,不违背群众意愿搬空原住居民进行商业性开发。推广有机更新、渐进更新,不大拆大建、不拆真建假,不砍树、少挖山、不填湖,减少周边建筑与基础设施建设对视觉景观的干扰破坏。对遗址遗迹保存相对完好但周边历史风貌遭到破坏的,积极稳妥推动周边历史风貌修复工作,更全面地展示运河文化的独特魅力。

五、推动运河文化创新发展

  坚持活态化传承、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大运河(山东段)历史文化资源,凝练大运河文化思想理念、人文精神和文化特质,结合时代要求,讲述运河故事,传播弘扬运河精神,激活运河记忆。

  (一)深入挖掘运河文化

  加强大运河(山东段)文化资源普查,整合运河民间文献、文化旅游、民俗、水利工程枢纽等资源,建设大运河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平台。继续加强大运河文化研究阐释,编纂《山东运河文化丛书》《京杭大运河山东段志》,推动运河文化的深度诠释与准确解读。深化运河文化与“一带一路”理念、儒家文化、泰山文化、中原文化、黄河文化、红色文化、水浒文化、漕运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等的研究,阐释大运河在推动南北文化、东西文化、中外文化交流融合中的重大作用。深入挖掘夏津黄河故道古桑树群、枣庄古枣林、乐陵枣林复合系统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利用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和丰富的生态文明内涵。定期举办弘扬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讨论坛、技艺交流和群众喜闻乐见的节庆等活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阐释、活态利用,使其有益的文化价值深度嵌入百姓生活。

  (二)讲好运河文化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