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支持政策 | 济南人才政策“双30条”解读

栏目:科技政策 发布时间:2022-10-12

海外工程师(专业人才)引进计划


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曾在海外从事工程、技术和管理等工作,掌握核心技术、关键工艺、先进方法的外籍专业人才,按照有效发生额,给予每年不超过20万元资助,连续资助2年。


支持对象

在济注册登记、纳税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聘请的外籍专业人才。

支持政策

根据评审结果,分为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按照有效发生额,一般资助每年10万元、重点资助每年20万元的标准,连续资助2年。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是在济注册登记、纳税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曾在海外从事工程、技术和管理等工作,担任单位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某项工程、技术和项目的负责人(带头人),掌握核心技术、关键工艺、先进方法的外籍专业人才。

2.来济后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管理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工程、技术、管理主管及同等层次的外籍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承担技术攻关项目、关键工艺研发和先进方法传授。聘用期不少于2年,每年在济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成员每年在济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项目工薪不少于20万人民币。

3.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每年申报1次,具体时间详见当年度申报通知。

业务咨询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外专局)

联系处室:外国专家服务处0531-66605924




新动能工程师引进计划

支持企业从市外引进我市新动能发展所需要的工程师等一线技术人才,按照正高级工程师每人20万元、高级工程师每人1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同年度同一家企业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对象

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空天信息、量子、生物医药、先进材料、新城建、电子商务、人力资本、物流、金融等十二大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

支持政策

1.引进1名正高级工程师,给予企业20万元补贴;

2.引进1名高级工程师,给予企业10万元补贴。

同年度内给予同一家企业的补贴最高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包括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2.与企业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济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3.全职引进,引进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

申报时间

实行常态化申报。

业务咨询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处室:市人才服务中心规划引进部0531-8708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