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6-01-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管理部门 ,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数据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