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工信厅安全函〔2023〕337号)即时失效。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12月3日
|
山东科技咨询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7层
邮编:250101
电话:0531-82677623
15650077960 邮箱:107623930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