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对象
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企业经营管理变革、引领跨越发展的高层次领军人才、紧缺实用人才与优秀青年人才。
申报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贡献、较大的发展潜力或显著的引领作用。
②A类资助人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研究方向契合我市重点产业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的重大技术需求,能够推动相关产业前沿技术创新,研发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2)近3年获得国际一流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或主持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担任省级以上重大创新平台主要负责人,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3)申报人选应从市外引进,其中属全职引进的,须已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每年须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3个月。威海市企业设立的人才飞地、离岸创新基地等全职聘用人才,可视同全职在威工作。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能够坚持在一线工作。
③B类资助人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从市外全职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有效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2)技术类人才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获得市级以上重点资助或成果奖励;年薪一般不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3)管理类人才须在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2年以上,熟悉相关专业领域和国际规则;在引进单位担任中高层以上管理职务,具有突出工作业绩;年薪一般不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4)驻威和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机构等的高水平人才,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经评审认定可纳入B类资助。
④C类资助人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毕业于QS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2)首次到威海市企业全职工作或创办企业,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有效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3)在企业从事技术研发、项目管理、资本运营或其他重要紧缺岗位工作,具有较好的工作业绩或较强的不可替代性。
⑤已入选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且获得市级配套支持的,或仍在管理期内的市级重点人才计划支持专家,不得申请“威海英才”资助计划。
支持内容
对纳入“威海英才”A类资助的人才,按照全职人选50万元、兼职人选30万元标准给予经费资助。支持期3年内,视人才项目进展按6:4比例分两次拨付。对纳入“威海英才”B类资助的人才,给予一次性20万元工作津贴。对纳入“威海英才”C类资助的人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工作津贴。向纳入“威海英才”资助计划的人选颁发“威海英才卡”,享受威海市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
申报审批流程
①申报部署。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遴选计划和重点、时间安排等,下发通知部署启动。
②申报受理。各类别的组织发动、推荐申报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各区市党委组织部牵头区级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前置考察评估。市主管部门按照分工,分别组织形式审查,确定有效申报人选名单。
③评审遴选。市委组织部根据申报受理情况,适时启动集中评审程序。市主管部门按照分工组建评审委员会,采取现场答辩、视频答辩、实地考察等形式组织会议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和资金支持额度,采取适当方式对人选进行公示。
④审定公布。市委组织部将遴选情况及人选名单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发文公布,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一科(0631-5282370,5271701)
来源:人才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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