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关于开展市级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6-13

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临科字〔2023〕12号)和《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前期市级项目立项情况,现开展到期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年度、2023年度立项,实施到期的市级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项目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项目结题证书》(附件1)、并提供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

2.市直各项目承担单位、各县区科技局认真审查结题证书、佐证材料等,组织专家围绕任务书和考核指标开展评议,形成结题意见,完成《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项目结题意见表》(附件2)。各单位所遴选专家需具有良好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的副高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专家组成员3-5名为单数。

3.项目主管部门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予以结题。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退回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三、提交材料说明

1.材料装订。请将结题材料汇编成册,按顺序依次装订:封面(附件3)、项目结题证书、结题意见表、佐证材料目录、佐证材料。

2.材料报送。纸质版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胶装、一式三份(一份由市科技局留存)由各县区科技局、市直各单位汇总后于7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个人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请各县区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审核好本辖区、本单位的结题材料,各单位项目结题率将直接影响本年度项目申报。


附件:

附件1.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项目结题证书.doc

附件2.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项目结题意见表.docx

附件3.封面.docx

附件4.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医学类)项目结题材料(示例).docx


联系方式:徐昕   0539-7570029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府佑大厦A座2601室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