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青年人才补贴相关政策解读明白纸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6-07

生活补贴

支持对象

淄博市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淄博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新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全日制大专生、全日制中职生、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

申报条件

自2022年7月26日《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组发〔2022〕16号)下发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就职于淄博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就业登记后全职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支持内容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大专生、中职毕业生分别按照每月4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其中,淄博“四强”产业企业新引进新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新引进的学士本科生,在原基础上每月再提高1000元),连续发放5年。符合条件的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500元、3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申报审批流程

(1)补贴申报

①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淄博百事通人才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②现场申报。就职于市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现场申报;其他单位就业的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申报。

(2)补贴发放

审核通过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资金到位后,补助资金将拨付至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

购房补贴

支持对象

淄博市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淄博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引进或新培养的毕业五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

申报条件

①自2022年7月26日《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组发〔2022〕16号)下发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就职于淄博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就业登记后全职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②全职工作满1年。

③未购买淄博市产权型人才公寓,并于2022年7月26日后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宅(不包括任何形式的公寓)。

支持内容

①符合条件的新购商品住宅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分别按照30万元、12万元、8万元、3万元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

②对以上人才在全市规定区域内新购新建商品房时,再给予1万元补贴。规定区域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

申报审批流程

(1)补贴申报

①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淄博百事通人才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②现场申报。就职于市属国有企业、市属事业单位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现场申报;其他单位就业的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申报。

(2)补贴发放

审核通过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资金到位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

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二科(0533-12333)

来源:人才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