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对象
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在组织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模式变革、质量技术创新、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绩效,推进企业质量提升,为质量强企、质量强省作出较大贡献的我省企业首席质量官。
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备条件。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职业操守、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②熟悉和掌握质量法律、法规、相关政策、首席质量官制度,熟悉行业标准以及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并被聘任为企业首席质量官;③具有创新型构想和战略性思维,推动创建了可在行业和省内借鉴推广的特色质量管理模式;④持续推进质量创新、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等质量活动,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方面取得行业质量关键性技术突破,推动创建了包含“质量第一”“精益求精”等理念的质量文化;⑤注重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全生命周期质量培训,实现质量与生态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⑥无其他严重不良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2)所属企业应具备条件。①所属企业在山东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②将创新作为提升质量的有效手段,不断推动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③具备较高的品牌价值和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国前列;④近3年未发生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无经核实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责任事故或国家级、省级媒体负面报道。
支持内容
将符合条件的企业首席质量官典型纳入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范围。符合直接颁发“山东惠才卡”条件的省企业首席质量官典型,可通过“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提报申请材料。对暂不符合“山东惠才卡”发放条件的省企业首席质量官典型,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市场监管局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发放市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凭证范围。
申报程序
①初审上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申报通知,有关个人在自愿基础上,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报设区的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组织申报人员进行质量理论和业务技能考核,重点从中国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好品山东”品牌企业中,选拔工作成效突出的首席质量官,拟定推荐名单,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②资格审查。省市场监管局汇总申报名单,送相关省直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③材料评审。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④陈述答辩。组织专家对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人员开展陈述答辩。
⑤社会公示。根据专家评审和技能竞赛等综合评价情况,拟定“山东省企业首席质量官典型”建议名单,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⑥批准认定。省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公示的“山东省企业首席质量官典型”建议名单,发省有关部门审定后联合发文公布。
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0531-51792259、5179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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