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政策解读明白纸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4-18

支持对象

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

支持内容

2023年-2025年,每年支持100个左右人才项目。支持方向为《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确定的“十强”产业,以及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县域优势特色产业。

支持区域

突破菏泽鲁西崛起、振兴革命老区等战略实施区域,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扶持区域。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当地注册,存续期一年以上。②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科研场所、研发设备和技术人员等必要的研发条件,能够为引进人才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③依法诚信经营,生产运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管理体系。④若已承担往年人才项目,应当在该项目出管理期后参与申报。

2.引进人才条件

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②主要研究领域和取得的研究成果有效契合申报项目。③具有较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拟攻克转化的关键技术具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④柔性引进的人才,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与申报企业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并签订相应工作合同(协议),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全职引进的人才,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与申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引进海外人才的,申报企业应当对其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评估审查。⑤所引进的人才每人只能参与申报本计划的1个项目。若已承担往年人才项目,应当在该项目出管理期后参与申报;已入选我省重点人才工程的人才,应当在项目出管理期后参与申报。

3.申报项目条件

①研发设计的产品在申报企业实现产业化。非产业化项目(包括现有生产工艺改造、生产设备升级和学术研究类项目等)不接受申报。②在技术来源、研发(转化)进展、获得知识产权、发表论文、设备购买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③科学制定投资预算,总投资不低于拟申请资金的2倍,且项目建设资金能得到有效落实。④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50%,主要用于与项目密切相关的生产设备及研发仪器购置、厂房及实验室建设等。⑤须提供立项证明。立项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项目代码、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内容、总投资和建设起止年限等。⑥位于企业注册地。⑦能够提供环评、节能证明。新建厂房、实验室等需提供建设用地、施工许可等方面的证明材料。⑧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⑨两年内未获得过中央、省级同类财政资金的支持。

资助标准

列入计划的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项目两类,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和100万元的省级资金资助,并按不超过资助资金总额15%的比例,给予引进人才补助,用于支付引进人才工作报酬。

申报审批流程

①申报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提交申请书,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②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择优拟定推荐名单,征求组织部、财政局意见后,报市发展改革委。③市发展改革委择优拟定申报名单,征求组织部、财政局意见后,报省发展改革委。④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人才项目的初审、会评和尽职调查等工作。根据第三方机构遴选结果,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拟支持人才项目名单。

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区域发展处(0531-51783250)

来源: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