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院士科研经费保障支持政策解读明白纸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4-08

政策来源

《关于加快集聚院士智力资源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鲁科字〔2019〕52号)。

申报人选条件

仍在科研一线的住鲁院士团队及新当选院士

申报审批流程

(1)组织新当选院士所在单位提交《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等材料。

(2)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并进行查重。

(3)组织高层次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

支持政策

(1)对新当选的院士团队,累计5年内给予所在单位最高3000万元经费用于自主选题科研项目研究。其他院士,累计3年内给予团队最高1000万元经费支持。

(2)支持院士团队围绕我省创新优势领域,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对升级为相应国家级创新平台的,省级按规定给予每个1000—3000万元经费支持。

(3)院士团队以我省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500万元和100万元政府奖励,获得特等奖的按“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4)建立院士工作站定期绩效评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和奖优罚劣,对评估绩效突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绩效奖励。

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51751196

来源:人才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