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科技人才政策信息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3-26

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创新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机制,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把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核安全等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引导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共建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加大高效绿色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供给。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推进“科技创新2030-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领域大科学装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加强生态文明领域智库建设。支持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环境学科建设。实施高层次生态环境科技人才工程,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生态环境人才队伍。

1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方案》提出,赋予浦东新区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审核发放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权限。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担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允许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科学家在浦东新区领衔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担任新型研发机构法定代表人,吸引全球高层次人才牵头负责科技创新项目。试点对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及重大科技专项承担单位开放境外学术网站访问权限。建立顶尖科学家“传帮带”机制,培养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允许应邀来浦东新区开展重要科研、交流、商贸等活动的外籍人士申请长期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聚焦高新技术、专业服务等领域,根据国家授权制定港澳及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专业人员凭临时执业许可参与特定重大项目。

1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坚持引培并举,深化产教融合,支持产学研合作,培养懂产品、懂制造、懂试验、懂设备、懂安全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和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师,健全中试专业人才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设置中试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中试实训基地、专家工作站等平台。完善中试人才的评价、保障和激励机制。

1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发布《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4—2026年)》。《方案》提出,开展原材料工业数字化领域重点人才需求摸底,推动建立重点人才和专家信息库。加强人才培养规划布局,支持企业设立“数字化转型首席设计师”“首席数据官”,依托国家相关人才培养工程和攻关项目,加快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青年骨干人才,以及一批既懂原材料工业又懂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依托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加速培育数字化转型急需紧缺的工程师和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引进数字化转型海外高端人才。

1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大力培育未来产业领军企业家和科学家,优化鼓励原创、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探索复合型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强化校企联合培养,拓展海外引才渠道,加大前沿领域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

1月31日,财政部、科技部发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提出,引导资金用于支持重大科技任务、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等方面。鼓励地方综合采用直接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投入方式支持重大科技任务、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鼓励地方综合采用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财政投入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月23日,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的具体举措》。《具体举措》提出,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自然资源部重大工程、专项工作中“挑大梁”“当主角”。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等重大工程、专项工作中,设立不低于5%研究式调查以及战略研究、部省合作等项目,优先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国家级、部级创新平台科研骨干队伍中,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创新平台设立的开放基金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1月25日,科技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促进科技类社会团体发挥学术自律自净作用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各业务主管单位组织所主管科技类社会团体结合本学科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特点,从分类评价、同行评议、代表作评价等方面探索制定本学科学术评价规范,并通过官方网站、理事会、学术会议、期刊等进行发布实施、宣传推广。加强对学科学术评价规范的推广应用,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组织所主管科技类社会团体在奖项评选、人才举荐、院士推选、委托项目评价、青年支持工程等科技评价活动中实施规范,鼓励其引导会员单位在评价实践中探索应用。鼓励科技类社会团体为青年科研人员搭建交流平台,在所主办会议、主管期刊及组织的学术评奖中为青年科研人员提供更多交流和发展机会,为其与资深专家充分交流合作创造条件,营造开放、平等、活泼的学术生态环境。

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意见》提出,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加强高等教育新农科建设,加快培养农林水利类紧缺专业人才。推广科技小院模式,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专家服务农业农村。

2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发布《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强化激励约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工作举措和实施成效将作为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主要依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市县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中心)和公共服务机构等在存量专利盘活工作中的成效,将作为相关考核评价的重要因素。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激励,对成效突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专利奖推荐名额、知识产权专员派驻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成效突出、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纳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并在“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中开展硬科技属性评价和上市培育。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按规定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在项目安排、奖补支持、奖项申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来源:学会服务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