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方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等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部分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省级标准化项目进行了评估验收,“费县人民检察院基层群众诉求服务标准化示范”等120个项目(见附件)评估结论确定为合格。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持续抓好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标准体系,以标准化助力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评估合格标准化项目的通知_鲁市监标函〔2023〕308号.pdf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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