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万元资助资金!快来申报2023年度济南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吧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3-09-13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发挥专家智力资源优势,夯实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作用,依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4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字〔2023〕8号),现就开展2023年度济南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以下简称为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域内农业科研院所及相关事业单位、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县域行业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农业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等。

二、设立基本条件

(一)所在区县高度重视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工作,符合济南市农业优势产业集群和区县、镇街特色农业产业,积极为专家服务基层提供便利条件,具备开展专家服务活动的软硬件条件;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基础,与专家签订工作协议或合作意向。服务专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业务能力,能够定期开展专家服务活动并取得较好成效,对周边区域具有良好的辐射带动效应,服务专家包括取得农民高级农艺师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立规范的基地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服务,能为开展专家服务、项目合作、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活动,提供支持措施和服务平台,做好专家服务管理和绩效考核。

三、申报设立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并登录济南人才网(https://rc.jinan.gov.cn),依次点击:网办平台——我要报项目——单位服务——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进入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通过系统提报所在区县人社部门;

(二)所在区县人社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排序、负面清单调查,各区县推荐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通过系统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组织专家评议,确定设立基地单位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组织保障

(一)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专家和农业人才建设综合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政策、人才、资金、信息、服务支持,推进专家服务基地建设;

(二)对设立的专家服务基地每家拨付最高20万元资助资金。其中,设立当年拨付资助资金10万元,设立满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对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拨付剩余资助资金10万元;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再拨付资助资金;

(三)资助资金应单独立账,专款专用。资助资金用于基地组织开展活动、采购设备、人员培训、专家食宿交通等。

五、工作要求

(一)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突出人才引领作用,重点考察申报单位专家在促进项目优化、产业提升、乡村人才培育中的作用,重点考察申报单位在促进地方重点产业创新发展,辐射带动农业相关领域转型升级,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和村民致富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各区县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济南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申报单位遴选审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遴选结果客观公正,资料真实有效;

(三)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各区县人社部门请于2023年9月28日前,通过系统将遴选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交至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开发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开发部

联系方式:0531-87081706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