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服务政策丨吴寿仁:2022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概览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3-09-08

01强化技术转移服务

1月4日,交通运输部 科学技术部印发的《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交科技发〔2022〕11号)提出了以下两项任务:一是培育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及产业化载体,构建依托职业资格的技术知识传播体系;二是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推动成果转化与创业有机结合,培育科技创业企业。无论是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还是科技创业,都属于技术转移支撑服务范畴。

5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2〕28号),提出建设一批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

02高新区须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9月21日,科技部印发《“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国科发区〔2022〕264号)提出,到2025年,“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更加完善”和“成果转化效能显著提升”的发展目标。该规划提出九项重点任务34项具体任务,其中第五项重点任务的第2项具体任务是“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支持地方政府依托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创新,包括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等;二是支持园区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技术成果交易平台、科技成果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概念验证中心、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载体,培育科技咨询师、技术经纪人等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三是鼓励园区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机制,做实中国创新挑战赛、科技成果直通车、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等品牌活动,以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氛围。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还包括 “完善科技成果落地承接机制”、“引导园区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国家科技计划等重大成果落地转化”等。

03加强技术要素市场建设

技术是一种生产要素,发展技术要素市场,有利于科技成果从供给方向需求方转移。

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第五部分提出,大力促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提出支持将职务科技成果通过许可方式授权中小微企业使用,完善技术要素交易与监管体系,推进科技成果进场交易;二是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提出探索对重大战略项目、重点产业链和创新链实施创新资源协同配置,构建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全要素一体化配置的创新服务体系;三是推进技术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提出支持金融机构设立专业化科技金融分支机构,完善创业投资监管体制和发展政策,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机制,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科技保险业务。

1月15日,科技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国科发区〔2022〕13号)提出:“支持浙江建设完善枢纽型技术交易市场,探索完善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体制机制,完善信息披露、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机制。”

3月2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完善促进自主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的体制机制,支撑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目标,并提出技术市场建设的任务是“建立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机制,推动各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由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构成,而各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就形成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

6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22〕13号)提出:“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完善科技成果公开交易体系。”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属于科技创新平台,须具备科技成果价值评估、交易信息披露、交易鉴证等功能,科技成果交易体系由技术卖方、技术买方、中介鉴证、交易策略、交易资金风险控制等构成。交易市场具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公开;二是竞价,即原则上出价高者成交。

9月30日,科技部印发《“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国科发区〔2022〕263号)提出,“十四五”期间,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现代化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和运行制度基本建立,市场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技术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技术要素市场基本建成。到2025年,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3个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基本建成,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万亿元,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达到20家,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达到15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达到500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超过60家,技术经理人数量突破3万名。

该规划提出了六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一是健全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扩大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二是强化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大力发展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三是建设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建立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健全技术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建立技术交易市场行业规范。四是提升技术要素市场专业化服务效能,提升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五是促进技术要素与其他要素融合,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支持科技人员通过创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成果汇交和常态化路演对接机制,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六是加速技术要素跨境流动,营造开放的技术要素市场环境,支持企业提升全球配置技术要素能力,完善国际技术转移协作网络。

12月1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科技成果产权应是科技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技术秘密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应是指科技类知识产权交易。

04地方做法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通知》(穗科规字〔2022〕2号)规定:每年支持不超过20家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建设,市财政经费给予每家50万元补助;对新获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市财政经费给予每家50万元奖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合政〔2022〕68号)规定:开展科技服务机构入库培育工作,入库机构培育有效期3年,每年组织专家对入库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给予绩效评估结果优良的机构最高100万元奖励,优良率不超过30%;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