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旨在进一步优化山东省科技资源配置,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对象
山东省境内(不含青岛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当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补贴范围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而产生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费等研发活动费用。 支持方式 省财政按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企业的研发费用投入给予的补助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实行总额控制。 2022年修订的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补贴标准
|
山东科技咨询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7层
邮编:250101
电话:0531-82677623
15650077960 邮箱:107623930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