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析|近年来我省高企认定申报有哪些变化?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3-05-25

近年来高企认定申报有哪些变化?

1.申报材料进一步精简

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要求,选择告知承诺制的企业可不用提交《营业执照》和专利证书。

2.中介机构证明材料

申请认定企业无需上传完整中介机构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请按照高企申报通知要求选择一个主要服务区域向科技部门提交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企业只需在系统中上传中介机构声明书。

3.审计报告

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首页须带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申报企业支付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留存备查。

4.科技管理部门材料报送

将高企申报推荐函、推荐汇总表、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各一式四份)、中介机构PDF版证明材料、申报核实意见表PDF版和企业认定申报资料电子版(一式两份)报送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