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省瞪羚—时间流程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3-05-18

申报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组织。按照企业自主申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并遴选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的程序进行。

1.企业自主申报。新申报和申请复核企业填写《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附件1),与佐证材料一同装订成册,并准备PDF电子版,及时提交所在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各市初核推荐。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对申报企业是否“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统一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查证有关情况,并将结果体现在推荐文件中。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6月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请书包括佐证材料(以上均需纸质版一份、PDF扫描版一份,另外推荐汇总表还需报送可编辑电子版一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新创业指导处。

3.省级审核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推荐企业的材料进行复核,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组织评审。评审结束后,对拟认定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正式公布为“2023年度山东省瞪羚企业”、“2023年度山东省独角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