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号)有关规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可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技术合同规定,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主要分为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是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主要包括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徐科、专利秘密转让。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主要包括:技术委托开发及技术合作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及分析评价报告等。
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是指服务者接受他人委托,以技术知识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
优惠政策
1.可作为申请办理减免增值税的备案材料
2.可作为申请办理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备案材料
3.可作为申请办理技术成果交易补助的证明材料
4.可作为申请办理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奖补的证明材料
5.可作为创新券后补助的证明材料
6.可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存备查材料
7.可作为奖酬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8.可作为职称评价的证明材料
|
山东科技咨询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7层
邮编:250101
电话:0531-82677623
15650077960 邮箱:107623930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