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各地陆续召开地方两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信用”多次被提及。源点信用通过梳理发现,无论是推进重点领域监管,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还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地政府都提出2022年立足当下、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助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扎实推进5.0版改革。坚持从办好“一件事”入手,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
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带动更大范围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数字政务建设,推动更多事项由网上掌上“可办”转向“好办易办”,让企业和群众享有随时在线、集成便利的政务服务。
落实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把政府一切工作都纳入法治轨道。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城市更新等重点和新兴领域立法。
河北省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电子证照全覆盖。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就近办、自助办、网上办水平。
要把全方位服务企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实施市场、政务、法治、金融、信用环境提升工程,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搭建直通车平台,做实企业包联服务,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行为,让企业投资放心、创业安心、发展称心。
山西省
构建普惠性融资担保体系,提高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
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许可事项清单,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推进“一件事”集成服务,试点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建立项目审批“一事一方案”。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对新业态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做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清欠”工作,清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逾期欠款,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快推进我省信用立法,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和安全监管专员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
深化城商行、农信社改革,继续推进企业上市“天骏服务”计划,支持企业扩大股市和债券融资、开展信用融资,扩大信贷总量、调整融资结构。
辽宁省
全面加强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各级政府必须严格兑现承诺、严禁失信违诺,自觉做诚实守信的坚定践行者、维护者。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程序,畅通准入准营和退出通道。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全要素改革,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认。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以公正监管保证公平竞争。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让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即享即兑。
吉林省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深化“证照分离”“证照一码通”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继续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力争多投放、早投放、精准投放。发挥“吉企银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进一步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做好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的接续转换,推动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明显增长,提高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推动金融系统通过减少收费、调整拨备等多种措施,向实体经济让利。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实施信用监管和风险分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黑龙江省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市(地)、县(市、区)营商环境评价,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流程,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度。
加快实施“兴安岭生态银行”建设行动,推出林下经济小额信用贷款产品。
上海市
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强化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法治保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深入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在更多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综合监管改革,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以精准有效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江苏省
加快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件事”改革,推动“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努力把江苏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浙江省
深入推进小微企业信贷“增氧计划”和金融服务“滴灌工程”,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扩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规模,提升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便利度。
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抓住RCEP实施重大机遇,引导企业用好零关税等规则,落实好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政策,推行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基本稳定。
围绕党建统领、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和基层治理等系统,加快打造一批管用实用好用的重大应用。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数据安全。
坚持依法履职,建设法治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安徽省
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加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政策实施,建好用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高首贷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占比,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放款1000亿元以上。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开展营商环境问题大起底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营商环境对标沪苏浙,着力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
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与化解机制,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稳妥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和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
提升政府法治和诚信建设水平。政府必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作为行政法人主体,必须笃行法律职守,同样必须平等承担法律责任,践行诚信契约精神。
福建省
在营商环境上有新提升。全力打造“便利福建”,让福建成为创新创业创造的福地。推动出台《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轨道。
在深化“放”上下功夫,结合实际继续取消或下放一批审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梳理已下放事项,规范备案、补正、中介等行为,杜绝“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确保放得下;加强指导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接得住。
在精准“管”上促公平,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和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强化对政府招商投资合作、招标采购、资源资产出让的公平性监督。
推动诚信福建建设,依法规范失信惩戒,建设诚信社会;强化政策兑现,打造诚信政府,新官要理旧账。
江西省
落实省社会信用条例,全面建设信用江西。
打造高质效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向国家级开发区和市县两级放权赋能。打通数据壁垒,深化综合窗口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照通办”,在低风险行业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山东省
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深化“双全双百”工程,推动高质量“一网通办”,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重点民生领域探索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面向市场主体创新优化政策和精准服务,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开展省级成本绩效管理试点。加快城商行、农商行改革,推进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地方征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
河南省
因疫情灾情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延续完善减免房租、信贷支持等政策。
在科技中介、信用服务、会计、咨询等领域引育一批品牌机构。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深化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建设信用河南。
完善债券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用好省企信保基金,因企施策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
湖北省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数字赋能、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做到线上只进一网、线下就近办理。探索项目测绘“多测合一”、各类规划“多规合一”、专题评价“多评合一”、图纸审查“多审合一”、竣工验收“多验合一”,加快“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一事联办”事项扩大到40项以上。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湖南省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用好市县营商环境评价成果,深入推进全过程公开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争取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国家综合改革试点,深化供应链金融、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改革创新,扩大科技企业知识价值信贷试点范围。
提高政府效能。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提升监管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
广东省
支持供销社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支持广东农垦改革发展。
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支持广州、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纵深推进“证照分离”“一照通行”,完善注销退出制度,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探索建设大湾区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扩大“跨境理财通”规模,建设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推动“征信通”“保险通”。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等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该下放的坚决下放,不能下放的坚决不放,需要提级审批的坚决提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防止“一放了之”、只放不管,坚决防止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坚决防止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
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谋划储备。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
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力度,强化银税互动,落实供应链金融支持政策,扎实推进普惠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绿色发展企业的支持,发挥“桂惠通”、“桂信融”平台作用,扩大“信用快贷”对企业的优惠信贷覆盖面,力争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12%。积极推进“引金入桂”、“险资入桂”,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全面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深入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努力实现“金色乡村”广西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县域全覆盖。
开展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民营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扩大“桂惠贷”投放量、惠及面,推广“信易贷”,推出“重大产业项目贷”、“招商贷”等量身定做的系列信贷产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推广应用“智桂通”平台。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企业注销便利化。落实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和援企稳岗政策,规范行业协会收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持续为企业减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隐性壁垒排查。
海南省
优化风险管控机制。引入智慧化手段,更多采用信用监管,完善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
深化农信社改革。打造“信用村建设”载体,助力乡村振兴。
实施营商环境改革领跑工程。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和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开展准入即准营、政务服务“零跑动”、“信用+免审”、国土空间智慧治理、跨境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等一批领跑行动。建设一批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
构建全方位企业服务体系。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诚信海南”建设,组建省级层面企业征信公司。完善营商环境问题受理核查处理闭环机制,以个案处理推动共性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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